索 引 号:
005692106/2023-0015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司法局
发文字号:
济管司发〔2023〕17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济源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业务培训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6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济源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业务培训制度》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属单位:

现将《律师业务培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       济源市律师协会

2023年9月25日

律师业务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更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律师负有教育、培训和管理的责任,应积极组织本单位律师进行业务培训

律师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法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其他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业务培训可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线下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

专兼职律师每年参加线上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每年参加线上培训时间不少于30课时。

第六条  专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参加济源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年度业务培训。

律师业务培训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培训合格的考核方可予以通过

 鼓励律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技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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