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06/2024-00265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司法局
发文字号:
济管司党文〔2024〕42号
标  题:
济源示范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学规学法计划
成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济源示范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学规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豫司文〔2024〕49号)、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济源示范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济区法〔2024〕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学规学法计划如下:

一、学法形式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中心组学规学法原则上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6次。

3.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和重大决策学规学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4.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业务,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网、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合理安排时间开展自主学习。

5.领导干部年度个人集中学习和自学不少于40学时。

6.各相关科室根据分解任务,负责制定学法计划,提供学习材料。

二、学法内容

围绕《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济源示范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和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政治部负责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进行梳理,按照业务相关和任务大致均衡原则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

2.党建办负责统筹安排中心组学规学法、党组会前学规学法和重大决策学规学法,办公室负责班子会前学规学法。党建办和办公室要提前通知相关科室提供学法材料,明确领学人员。

3.各责任科室根据责任清单,制定学法计划,准备学法材料,学习前将相关学法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500字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牵头承办会议的党建办或办公室

附件:济源示范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责任清单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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