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06/2025-0007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标  题:
​ 济政复终〔2025〕第34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政复终〔2025〕第34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政复2025〕第34

申请人济源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济源市生态环境局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豫9001环罚决字〔2025XX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申请人自愿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准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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