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06/2025-0006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1日
标  题:
​ 济政复终〔2025〕第31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政复终〔2025〕第31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政复终〔2025〕第31号

 

申请人:济源市某技术玻璃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济源市生态环境局。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豫9001环罚决字〔2025〕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年9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申请人自愿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准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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