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06/2025-0005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标  题:
​ 济政复终〔2025〕第21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政复终〔2025〕第21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政复2025〕第21

申请人白某

被申请人: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年6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申请人自愿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准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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