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扎实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5.深入宣传与服务大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个性清单
(一)普法内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2.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等。
4.部门规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
(二)普法对象
1.系统内普法对象: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包括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2.系统外普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包括法律援助人员、公证服务对象、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社会公众等。
(三)普法措施
1.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律专题培训。
2.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新媒体普法。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