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21-0013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标  题:
​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图】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图】

     秋季学期陆续开学,为保障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全区学校进行开学前全面检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联合驻局纪检组对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抽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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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全面督促学校和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二是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控配送过程安全风险,严禁经营、加工、使用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是督促供餐单位做到食品加工方式合规、运输环境卫生、分装过程无污染、配送温度符合要求、配送去向清楚、数据真实可查,并应将配送学校名称、配餐份数、配餐食品名称,以及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信息,报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四是严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为其供餐单位制售、提供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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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共抽查全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家,学校食堂2家,对发现问题进行了责令改正,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区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保证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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