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21-0000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市防火委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安全工作职能职责,特制定202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防火委关于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消防工作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为维护示范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市场监管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对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配电室、充电桩等重点部位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配置火灾报警装置;定期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广泛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等知识,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知识素养和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器材、家用电器、电线电缆、彩钢复合板、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防爆电器等涉及消防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适当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涉及消防安全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管工作。以实施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器材、防爆电器等产品为监管重点,主要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认证标志是否按规定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认证监管科)

    (四)落实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五)开展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或超出资质认定范围擅自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检验检测监管科)

    (六)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责任单位:标准化科)

    (七)加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八)开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治理,指导市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管科)

   (九)做好无照经营监管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加强对无照经营涉及防火安全产品行为的监管,对制假售假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做好涉及防火安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归集工作,不断提升涉企信息归集质量,推进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间的协同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

    (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擅自生产销售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证书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十一)同步法律法规宣传。各责任单位在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时,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同步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责任单位)

    (十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 “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整治等联合行动。(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重点。各责任单位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做好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加大督查,形成长效机制。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大督查力度,致力将防火防灾工作查在经常,抓在日常,形成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总结,做好资料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时注重检查记录、活动照片等图文资料的收集,并及时报送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箱,由产品质量科收集归档。(联系电话:0391-6615819,邮箱:jyjdk666@163.com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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