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市监罚告〔2025〕210 号),因通过登记注册的住所及其他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市监罚告〔2025〕210 号),内容是:本局对你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以及你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详见附件。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市监罚告〔2025〕210 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任立科 联系电话:0391-6622035
联系地址:济源市沁园中路88号
附件:
《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市监罚告〔2025〕210 号)
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