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制造业领域开展河南省“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豫质强办〔2025〕4号)、《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初级农产品领域开展河南省“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豫质强办〔2025〕6号)等文件的规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河南省“美豫名品”评价认定申报工作,截止6月10日,共有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南巨力钢丝绳制造有限公司、济源市阳光兔业科技有限公司、济源市鸿润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等7 家企业(排名不分先后)提交了河南省“美豫名品”评价认定的申报资料。现对上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至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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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