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25-0000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标  题:
​ 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在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于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报送时间

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1.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12.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13.特种设备使用情况。14.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1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新增: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按股分红总额三项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9.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0.特种设备使用情况。1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1.生产经营信息;2.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3.联系方式等信息;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5.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报告内容: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情况;2.代表机构登记情况;3.代表机构备案情况。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通过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gsxt.scjg.henan.gov.cn)或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微信公众号: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即可),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gsxt.scjg.henan.gov.cn/)或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微信公众号: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报送纸质2024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网上报送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关注“济源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年报入口报送公示。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年报信息时,需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找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三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保存并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给予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依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未依法按时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时年报的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登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予以吊销。

报送年报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征缴科) 0391-6698084 

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科)0391-6633080 

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统计数据服务中心)0391-66339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源海关 (查检科)0391-5302930 

济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6616680 6616616 6616615

济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特种设备) 6617893

济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工业产品) 6615819

济水市场监管所 6693506

沁园市场监管所 6664797

北海市场监管所 6658481

天坛市场监管所 6670315

玉泉市场监管所 6606180

轵城市场监管所 6080315

承留市场监管所 6891001

克井市场监管所 6716315

五龙口市场监管所 6758315

思礼市场监管所 6766315

梨林市场监管所 6051013

坡头市场监管所 6026030

王屋市场监管所 6733191

邵原市场监管所 6791178

下冶市场监管所 5572331

大峪市场监管所 6035568

技术支持电话: 0371-65501703

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