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19-0009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1日
标  题:
​ 关于对济源市西湖食品厂等3家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第三期)
关于对济源市西湖食品厂等3家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第三期)

 2019年6月12日至13日,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济源市西湖食品厂、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及河南三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济源市西湖食品厂检查情况

河南三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

济源市西湖食品厂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车间物品堆放杂乱,卫生较差;防鼠、防蝇装置不齐全,无检查记录,车间内苍蝇较多。

(二)进货查验结果。提供不出2019年3月15日生产的色拉油的检验报告。

(三)生产过程控制。未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人流、物流未进行分隔,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未进行隔离,易造成交叉污染。

(四)产品检验结果。提供不出2019年5月28日红枣蛋糕的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留样记录不齐全,未按规定留样。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食品添加剂无明显标示,未专门贮存;不合格品存放区无明显标示。

(六)从业人员管理。操作人员宋秋桃无健康证明。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梨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改验收情况及时报市局食品生产科。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2

河南三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二车间排水沟不符合肉制品生产规范要求。

(二)产品检验结果。肉制品一车间原料肉未脱包直接进入加工间。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济源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改验收情况及时报市局食品生产科。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3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有较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符合。检查组就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情况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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