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23-0007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济管市监〔2023〕73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5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2日

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示范区和省局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持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法治研究,深化“普法+执法监督+法治调研”为核心的“法治下基层”活动,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以高质量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培训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理解、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领导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作用法律法规,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引领全局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夯实法治市场监管见识制度基础

    (三)参与立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立法立规,认真研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为立法机关提供基层经验,使法律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完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促进科学立法贡献力量。

(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涉及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的,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决定合法合规科学规范。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决定与公布、备案与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等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适用性。

  1.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规范事项清单管理,实现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简化简易注销程序,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恪守“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防控、过程把控、应急管控,坚决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惩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聚焦国计民生、针对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领域,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执法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以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有效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八)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坚持放管并重,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提高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完善与市场监管相配套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公开、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执行省局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信息,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引进具有法律资格的人员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审核质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杜绝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持续法律学习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案卷制作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

(十)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融普法、执法监督、法治调研于一体,继续深入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解决基层法律难题,倾听行政相对人意见诉求,传播合法合理、过罚相当、无过错不处罚、首违不罚等理念,推进包容审慎制度在基层的落实。继续推行行政相对人风险防范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行政执法方式,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得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纠纷调处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市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落实业务机构与法制机构共同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诉讼案件统计分析、诉讼代理人培训制度,及时履行行政诉讼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举一反三,防范行政风险。做好府院联动有关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十二)规范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为重点,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加强12315投诉举报处理系统及工作程序建设,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属于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执业举报人问题,要认真研究,区分情况,依法依规,有效应对。

(十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厘清职责权限,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超越执法权限、滥用执法权限、不履行执法职责等问题进行纠正,从根本上改变市场监管是“兜底监管”的认识,进一步化解基层的履职风险。结合“法治下基层”活动,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行政相对人回访,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反馈,督促整改,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逐利执法、执法“一刀切”问题,促进执法水平提升和营商环境改善。探索个案监督工作机制,指导执法部门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对有关科室落实法治建设要求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

(十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优化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让权利运行在阳光下,以全方位高质量的政务公开有效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五、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市场监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机构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新录用公务员等全员学法制度。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重要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法治骨干培训要更加贴近需求,扩大覆盖面,注重时效;业务培训要结合工作研习相关法律知识。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执业道德水准,努力锻造一支适应新发展格局需要,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市场监管法制队伍。

(十六)营造法治氛围。进普法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通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发布风险警示、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文书等多种形式,将普法融入到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等全过程、各环节,传播法治正能量。依托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国际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全方位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教育、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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