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21-0016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标  题:
​ 济双随机办【2021】2号 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版)》的通知
济双随机办【2021】2号 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 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际,在前期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编制,形成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版)》,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抽查,不得擅自在清单外进行抽查(特殊情况除外),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对变

    动的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梳理上报,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各部门要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版)》,完善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内容规范、制式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结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时限,依法予以公示。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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