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 2021年1月11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审核部门意见 | 备注 |
1 | 济市监罚〔2020〕B78号 | 济源市润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济源市润唐商贸有限公司 | 91419001079437562K | 王丽辉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2、处货值金额等值的2000元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罚没共计2240元。 | 自动履行, 期限15日 | 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