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 2020年1月 8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审核部门意见 | 备注 |
1 | 济市监罚(2020)C3号 | 济源市克井镇天天超市销售大肉兽药磺胺类含量超过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标准的限量案 | 济源市克井镇天天超市 | 张卫娣 | 济源市克井镇天天超市销售的的“猪肉”,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之规定,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免于处罚
| 自动履行, 期限15日 | 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