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E08656/2013-0000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03日
标 题: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一、审批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申报条件:
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
四、申报材料:
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2. 《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4.企业无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5.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6.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7.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
8.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9.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10.企业经营场所的方位、平面布局图;
11.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注:以上报送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证照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另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五、办理程序:
1、受理。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资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审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需要现场检查的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相关要求的,准予许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提出告知申办人补充资料或进行整改的具体建议,经补充材料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许可。
3、送达:由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送达
六、承诺时限:
5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金额)收费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收费1.豫发改收费函〔2004〕499号
2.豫政〔2008〕52号零售连锁企业15300元转账
大型零售企业4300元
中型零售企业3300元
小型零售企业2300元
农村药店1100元
八、办理地点:
济源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
九、咨询电话:
0391—6835361
十、投诉电话:
0391—663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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