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25154829/2018-0009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沁园街道
发文字号:
沁政〔2018〕44号
标  题:
沁园街道 居委会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8-06-07
发布日期:
2018-06-13
沁园街道 居委会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沁园街道

居委会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居委会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中发〔201637号和豫发〔201715号及济办〔20173文件精神,切实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理顺所有权关系,保护集体及居民合法权益,按时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根据农经发〔201711号和豫农经管〔20182号及济农牧文〔201871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摸清集体资产家底,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属,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强化集体资产管理,保障集体和居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化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居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1.清查对象

辖区14个居委会、有集体资产的居民组。

2.清查范围

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3.查方法

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分类实施。对于经营性资产清查,重点核实集体统一运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推进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资源性资产清查,重点查清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对于非经营性资产清查,重点做好资产登记,建立健全集体公益设施统一运行管护机制。

、时间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资产清查登记时点为20171231日。清产核资工作时间节点总体安排是:2018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和宣传培训工作20189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811月底前,办事处统一汇总、核实、上报数据,全面总结清产核资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6月底前完成)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清产核资的政策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研究拟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规范清产核资程序、明确清产核资结果审批流程、细化清查明细表和登记表,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支撑。

2.开展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印刷宣传标语、政策手册等办法广泛进行宣传动员,为清产核资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居委会、居民组干部和具体参与人员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题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879月)

清产核资包括逐项清理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认资产所有权,调整处理会计账务等内容,重点要抓好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等六个环节。

1.资产清理。以居委会、居民组为单位,组织由居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居报账员、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老党员、老干部、居民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组,负责对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理。集体资产的清理,要以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的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盘点资金、实物,核实债权债务等资产,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完善账目记录,真正做到账实相符;对资源的清理,要利用有关部门已经确权登记成果或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资产登记。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清查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资产核实。居委会、居民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织由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组组长和居民代表参加核查组,负责对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经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资产公示。核实结束后,由居委会、居民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将集体资产情况逐项逐笔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间,居委会要安排工作组人员,接待居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再公示,直至居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集体资产,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逐级上报。

5.资产确认。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通报确认清查核实结果,登记造册,建立集体资产监管台账。

6.资产上报。经居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集体资产清理结果,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经居支部、居委会确认盖章后,上报办事处会计中心、股改办

居委会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也要注重稳妥,防止损害集体和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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