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25154829/2020-0056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沁园街道
发文字号:
沁政〔2020〕98号
标  题:
关于印发《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沁园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17
关于印发《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沁园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居委会(社区),各有关企业,各商户:

经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沁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16日         

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沁园建设

实施方案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造成了资源能源浪费,带来了生态环境污染,影响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质量,促进美丽沁园建设,根据济管发统环资[2020]266号文件精神,结合沁园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疏堵并举、禁限结合、以禁促省、有序推进”的思路,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分类管控,分级实施。以量大面广、群众关注、易于替代的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快递塑料包装袋为禁限重点,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

2、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

识,坚持执法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构建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沁园全域范围内禁止、限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塑料吸管等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022年底前,沁园范围内全面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初具规模,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初步形成,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得到较大提升。

2025年底前,沁园范围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减少,可循环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得到广泛应用,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管控

1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在沁园全域范围内禁止生

产和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0. 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进口废塑料。2020年底前,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吸管;2022年底前,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一)不可降解塑料袋。坚持节约优先,倡导消费者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大型超市、商场等采取积分有奖兑换等方式,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袋。推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引导集贸市场等市场主体采取集中购销等模式规范塑料袋购销体系,逐步取消市场内个体商户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2022年底前,沁园辖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面提供可降解购物袋、纸袋、布袋等产品。2025年底前,沁园全域范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二)一次性塑料餐具。支持大型外卖平台将一次性餐具减

量和替代情况作为平台入驻商户的审核条件,鼓励餐饮单位、大型外卖平台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增加“无需餐具”、“使用可降解餐具”服务,通过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2020年底前,沁园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2022年底前,沁园范围内的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完善相关服务。

(四)快递塑料包装。鼓励发展绿色物流,开展包装标准化、

减量化行动。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包装商品专区,通过搜索排序、流量分配等引导商户入驻,通过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绿色消费。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回收由外省流入的不可降解快递包装袋。2022年底前,沁园范围内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五)农用地膜。禁止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结合农艺措施鼓励引导居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全

生物可降解地膜,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地膜。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1、加快培育替代产业。支持企业攻关聚乳酸(PLA)规模化、

连续化生产关键技术,完善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集成,降低应用成本;推进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发展,培育替代产品生产企业或配套企业;支持建设可降解替代材料科技创新平台;落实可降解替代材料制品检测机制,力争扩大可降解替代材料产能。

2、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

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塑料制品企业转型提质发展。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3、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落实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

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写字楼、广场、车站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设施投放,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

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引导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企业

和项目入驻济源静脉产业园,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支持可降解替代产品供应商建立逆向回收体系,推动可降解替代材料循环化、资源化利用。

3、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创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中村、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河道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配合开展湨河、苇泉河等水面的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推进环路周边耕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耕地残留地膜量。

(四)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加强舆论宣传。开展“治理白色污染 保护美好家园”主

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常识。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有奖竞答等活动,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制品,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科室要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政策和要求的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组织为期不少于2个月的集中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鼓励公共机构带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图书馆、游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举行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塑料制品禁限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

3、加强教育引导。抓好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主题讲座、课外实践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牢生态责任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4、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 “绿色生活 最美家庭”

主题系列活动,开设“绿色讲堂”,倡导“拎起菜篮子、提起布

袋子”, 鼓励家庭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重复使用购物袋、减

少瓶装水消费量等,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选树一批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绿色家庭典型。

(五)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配合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依托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组织、调度、协调相关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白色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问责力度。

(二)时间安排

11月13日前,各居委会、社区、相关科室指定白色污染治理联络人,11月15日前建立塑料禁限工作台账,报送至经贸办,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qyjmb11@163.com )。

即日起至11月27日,各居委会、社区、相关科室要按责任分工立即全面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并全面建立本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塑料禁限工作台账,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精准开展塑料禁限工作。

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居委会、社区、相关科室立即牵头开展政策宣讲和日常监管,配合示范区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实行周报告制度,当周工作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工作邮箱(qyjmb11@163.com)。

(三)白色污染治理责任分工

1、社区、居委会负责所辖居民、商业门店的白色污染治理工作。

2、党政办负责辖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白色污染治理工作。

3、城建办负责辖区内各施工工地的白色污染治理工作。

4、经贸办负责辖区内各工贸企业的白色污染治理工作。

5、各科室协助所包居委会完成白色污染治理工作。

附件:1.沁园街道白色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2 .河南省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

3.示范区白色污染治理塑料制品产销用摸底调查表

4.示范区白色污染治理塑料制品禁限工作台账

5.示范区白色污染治理宣传口号、宣传片

6.示范区白色污染治理塑料制品禁限倡议书、承诺书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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