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困难申请书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居住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求助人家庭成员情况;儿女,年龄、工作单位、月收入状况、现居住地、私家车及城区房产情况等;
3、申请救助理由;家庭困难状况及造成困难的原因,是否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五保,残疾对象等。因重大疾病的申请救助的,需写明患病种类、就诊医院、结算报销后个人自费金额;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突发事件申请救助的,需写明灾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价值等。
(二)求助人、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年度因病住院就诊证明、病案首页、医疗费用结算发票或医保结算单据一份;突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现场照片、消防出警处置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属于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五保,残疾对象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人的本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卡)复印件一份。
备注:杜绝上报材料和实际情况有重大差异或弄虚作假的现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避免重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