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55/2023-008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坡头镇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标  题:
​ 坡头镇关于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的通知
坡头镇关于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的通知

各居民燃气用户:

全国各地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频发,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河南省《关于推进城乡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豫燃专班〔2023〕5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7月份,济源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居民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的紧急通知》(济燃专班〔2023〕8号)。现就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自闭阀、金属软管),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装时间节点

河南省政府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根据济源市政府要求,2023年11月底前,天然气居民用户全部完成自闭阀+金属软管的加装,鼓励安装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鼓励安装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

二、安全装置加装费用

(一)自闭阀加装费用。根据济燃专班〔2023〕8号文件要求,我市居民自闭阀加装费用核定为180元/户,自闭阀加装费用分摊比例为居民承担100元,燃气企业承担60元,财政以奖代补按20元/户给予资金奖补,燃气企业负责安装。

(二)金属软管加装费用。金属软管更换所需费用由居民用户自行承担,燃气企业负责安装(燃气企业提供更换金属软管及配件、安装费价格表并公示)。

(三)补充说明。2023年11月底前居民用户未加装自闭阀的,不再享受补贴等相关事项,每户自闭阀加装费用恢复180元/户价格。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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