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条件
坡头镇纪检监察谈话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源市坡头镇人民政府获取询比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坡头镇纪检监察谈话室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坡头镇政府院内
2.3 项目内容:一二类谈话室内部改造及监控系统采购安装
2.4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6 质保期:1年
2.7 预算价:74359元
3. 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近三年来以来未违反国家24部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展开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任意一条(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4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3.5 企业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须提供证明,须予以承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件并加盖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济源市坡头镇人民政府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所携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济源市坡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
6.1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7. 中标方式
本次询比方式采取最低价原则选定中标单位。
8.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济源市坡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济源市坡头镇人民路6号
联 系 人:杨保路
联系方式:0391-6026100
2023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