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55/2020-0098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坡头镇
发文字号:
坡政文〔2020〕108号
标  题:
坡头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成文日期:
2020-11-04
发布日期:
2020-11-04
坡头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2020年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和8月29日上午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一饭店发生坍塌事故的两起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镇辖区内建筑使用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区安委〔2020〕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示范区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迅速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邵原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六稳”“六保”落实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对象及重点

1.重点排查对象:

全面排查镇区、村庄内既有公共用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

2.排查重点内容:

(1)房屋地基处于软弱土、液化土、膨胀土等不利于建房的地段,处于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险地段的;

(2)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

(3)擅自加层、改扩建存在安全隐患的;

(4)违规用气、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组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由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管理区、各村委会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做好排查认定、整治查处、整改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工作方式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采取村委会和业务部门双向排查,行业部门整治、市级验收的方式,全面清查整治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一)排查方式。排查工作采取各村委会开展拉网式排查、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排查“双向”同步推进的工作方式。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按照“不漏一村一户一房”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各业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对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镇政府专项行动专班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发现排查结果不一致的,要重新组织核实,参加排查工作的各部门有关人员要对排查结果签字背书。

(二)整治方式。镇政府专项行动专班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逐一督促整治到位,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处罚的配合相关部门坚决处罚,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首先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整改完成后,镇政府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示范区专项行动专班。

(三)验收方式。镇政府专项行动专班根据示范区验收标准,配合示范区专项行动专班协调相关部门对加固补强或拆除等处置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严格验收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复查和“回头看”,确保处置到位。验收完成后,镇政府专项行动专班将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示范区专项行动专班。

五、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承担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部署、督促落实本区域内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村镇中心负责指导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验收全过程工作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及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农村宅基地选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问题;

(三)中心校负责幼儿园、学校、托教机构等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民政所负责养老机构、幸福院、婚姻登记机构等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五)经济办负责餐饮、住宿、洗浴、商超、农贸等商贸服务业场所及工业企业厂房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六)文化中心负责文化旅游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农业中心负责社区、农业经营生产的厂房、厂棚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八)社会事务办负责卫生院、卫生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九)各管理区负责本辖区内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危房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做到应查尽查;对排查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1年1月20日前)。镇政府配合示范区专项行动专班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验收工作,造册归档,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在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做到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2021年1月18日前,镇政府专项行动专班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验收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报送示范区专项行动专班。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压实整治责任。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镇政府将适时对重点区域开展随机抽查,凡是发现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三)强化技术保障。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行业领域内排查整治任务量,动员房屋安全鉴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领域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和高校土建专业教师参与排查整治工作,为排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落实资金保障。镇政府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检测鉴定的,要合理划分鉴定费用承担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支付比例;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解危的,要加大资金投入,多方筹措,提高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危险房屋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发动。文化中心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管理区、村居委会、各相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要加强舆论监督,做好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坡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工作制度

2.坡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3.坡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措施清单

4.坡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2020年11月4日        

附件1

坡头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镇政府辖区内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同意,建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专班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      长:李  涛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郭  凯    镇党委副书记

杨  东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晁海燕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相年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浩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常继宗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  莹    镇政府副镇长

侯向阳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    韩  科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  明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杨保路    镇纪检监察办公室主

                王  丹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晓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王  勇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张福生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杜长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国利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翟爱国    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杨欢欢    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陈  会    镇水城经济区书记 

陈军民    镇工贸经济区书记

郭  晓    镇杜八联经济区书记

赵  华    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梁  川    镇警务队负责人

李战江    镇卫生院副院长

高  强    镇司法所所长

张军委    镇中心校校长

卢  军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村镇中心,常继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李明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掌握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部门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完成示范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工作制度

(一)联络员制度。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镇政府工作专班的日常联系,按要求报告本区域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联络员会议由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部门每周五(10:00前)向工作专班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上报总体及重大典型问题整治进展情况。

(三)会商制度。工作专班实行定期不定期会商制度,原则上每月召集会商一次,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部门汇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推动行动深入开展,遇到重大问题随时会商。

(四)指导服务制度。工作专班成立指导组定期对各管理区、村委会、各相部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工作。

附件2

坡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各管理区(村)、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责任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序号

建筑(场所、项目)名称

房屋

类型

建筑

面积(㎡)

结构

类型

房屋产权

(管理)单位

建筑所在

区域

详细地址

主要问题和隐患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

是否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产权(管理)单位

主要负责人

备注

姓名

联系方式

1

2

3

4

备注:1.房屋类型主要分为:写字楼、大型商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餐馆、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其他等;2.结构类型主要分为:砖混结构、框架结构、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等;3.建筑所在区域主要分为:城市建成区、乡镇和村庄。4.主要问题和隐患分为:城市公共建筑、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违法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房屋,老旧危房、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失养,需要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老旧危房等。乡镇、村庄内的公共用房、用于生产经营房屋中的地基属于软弱土、液化土、膨胀土等不利于建房的地段,属于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险地段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擅自加层、改扩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违规用气、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等。5.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主要分为:A级、B级、C级、D级。6.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指:为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而采取的封房、停用停业、人员撤离等临时措施。

附件3

坡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措施清单

填报单位:          各管理区(村)、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责任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序号

建筑(场所、项目)名称

房屋产权

(管理)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主要问题和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间

产权(管理)

单位责任人

整改核查

时间

核查人员

备注

1

2

3

4


附件4

坡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各管理区(村)、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责任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建筑所在区域

排查

建筑

数量

(个)

存在问题隐患的建筑数量(个)

存在问题隐患的建筑面积(㎡)

排查整治问题隐患

采取整治措施

已完成问题隐患整改的建筑数量(个)

备注

一般问题隐患

重大问题隐患

鉴定

加固

停用

拆除

组织人员撤离

排查

已整治

排查

已整治

(项)

(项)

(项)

(项)

(%)

(个)

(个)

(个)

(个)

(个)

镇区建成区

村庄

合计

此页无正文

坡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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