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55/2020-0099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坡头镇
发文字号:
坡政文〔2020〕116号
标  题:
坡头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01
坡头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和摸排情况

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坡头镇第一时间召开农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6名业务人员组成排查组,压实镇、村两级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二是聚焦重点要素,全面精准摸排。坡头镇重点聚集“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加大摸排力度,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共计排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465个,其中违法350个,合法115个。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识。在积极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群众提高保护耕地、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教育广大农户正确认识镇情实际,按照乡村振兴的民居建设要求,在科学规划、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2. 摸排发现的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处置建议经排查,坡头镇2020年7月3日以来无新增乱占耕地现象。

二、问题分析

1.坡头镇乱占耕地建房主要为住宅类、设施农用地类、产业类,大多为无合法性手续及多占耕地等特点,都分布在各自村范围内,将近百分之七十多不符合规划。

2. 坡头镇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都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百分之七十左右不符合宅基地标准面积,建房原因大多为自留地以及移民搬迁少部分为生态整治搬迁,建房主体大多为个人及集体自营。公共管理类无扶贫项目存在,上级部门没有明确要求。产业类无扶贫项目,少部分与本村农产品加工销售有直接相关。设施农用地类大多为养殖,基本都没有合法性手续,用地期限没有录入,用地现状大多为正在生产。

3.造成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镇政府不是执法主体,弱化了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管力度。二是群众对耕地的保护意识不强,只要集体分给自家的耕地,便自作主张,不经审批随意建房。三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分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没有考虑到以后村庄的发展,有些农户住房确实困难,但因没有预留建设地用,而无地方建房,造成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四是村民要求建房时,村庄规划没有及时跟上;五是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打击不够及时,力度不够大,助长了农村违法用地的发生。六是村、组干部对耕地保护意识较淡薄,对违章建筑管理力度不大。

三、意见建议 

1.明确职责抓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后,明确各村职责,采取分类处置。积累多年的非法占耕地建房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部门、一个法律问题,已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农民非法占地建房只能依法拆除,但是面对那么多的违法案件,全部拆除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建议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和做法。在宅基地发证工作中,对超出规定面积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进行登记,但超标准部分按相关规定向镇土地部门缴纳罚款后办理用地手续。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

2.着眼长远抓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各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实现土地的集约使用和耕地占补平衡。

3.提高意识抓宣传。需加强违法占用耕地地建房的宣传力度,不断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耕地保护的使命意识。同时,通过不断扩大民主,强化监督,将村干部的一切行为置于村民的阳光监督之下,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村干部的职务犯罪,消除非法买卖耕地和乱批耕地行为,彻底根治违法占耕地建房现象。  

2020年12月1日

坡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