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8X/2023-0014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梨林镇
发文字号:
梨政〔2023〕11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梨林镇2023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14
发布日期:
2023-11-14
关于印发《梨林镇2023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功能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梨林镇2023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1日

梨林镇2023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省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我镇农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示范区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想,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压实安全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为重点,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村级及农机合作社为主体,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省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中心下移,推动农机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

将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加大创建活动投入,加强省级“平安农机”创建的监督检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活动,并确保创建成功。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省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农机事故责任追究得到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拖拉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隐患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完善,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农机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创建标准

1、镇政府设立专门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各村和农机合作社均配备农机安全监理员,农机安全协管员、安全生产管理员(三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2、农机安全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台账、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等记录完整。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

3、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覆盖率90%以上。各村和农机合作社要有农机安全教育专栏、宣传资料、横幅标语、警示牌等。

4、辖区内农机维修点规范经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四、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从2023年6月份开始,到2023年10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6月)

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活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省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在全镇辖区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示范创建阶段(2023年7--8月

1、镇成立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做到有人抓日常创建工作,强化农机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

2、切实抓好农机安全教育活动,抓好硬件、软件设施建设;

3、落实镇、村、农机合作社“三员”,落实创建责任制;

4、抓好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

(三)迎接考核阶段(2023年9--10月)

做好后期跟踪、查漏补缺工作,巩固提升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水平,迎接国家、省、示范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和验收。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成立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活动领导小组,各行政村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农机安全专项经费,用于创建活动的安全检查、宣传培训、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和档案等,为创建提供财力保障。

(二)加大宣传。加大对“平安农机”创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机集中检审、驾驶员考核、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平台,开展安全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农机安全管理新模式,建立“农机安全微信群”,着力提升农机安全宣传效果。

(三)强化落实。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把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中心转移到预防为主,以省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常规性工作的开展。结合机械购置和作业补贴、年度检验、安全生产月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的服务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强考核。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安全生产的目标考核内容,创建经费与创建活动的目标考核相挂钩,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有效推进创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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