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78X/2023-0002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梨政〔2023〕1号
标  题:
梨林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3-01-08
发布日期:
2023-01-08
梨林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

持续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和谐、宜居生活环境,做好2023年度我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梨林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长:赵建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孔咪咪    副镇长

    梨林派出所所长

员:王拥军、卫镇、席鹏飞、45个行政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孔咪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席鹏飞、张小举、李振兴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实施区域

梨林45行政村全域禁售禁燃禁放。

四、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梨林镇45个行政村开展巡逻检查和宣传,依法制止和查处群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镇区域内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商铺销售、集会销售、网络销售、微信朋友圈销售等违法行为

(二)应急办:根据济源示范区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安排部署我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各行政村抓好落实;二是组织、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横幅、LED屏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域开展巡逻检查和宣传,检查区域内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镇区域内的商铺等生产经营场所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各行政村:负责贯彻落实禁燃禁放工作部署,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巡查力度,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防范、制止、劝阻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禁燃禁放宣传落实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场所张贴禁售、禁放告知书,通过广播、标语、横幅和发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逐家逐户上门宣传告知,各村要利用广播反复宣讲,确保禁放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堵源截流。对零售店、门市、网络销售等进行清查,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在检查中注意发现排查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严禁烟花爆竹流入我

(三)强化值班值守。重点时段加强管控,各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各村要组织巡逻人员,加大巡逻频次派出所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派出所、应急执法大队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开展专项联合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要求,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110

镇政府举报电话:0391-6051088,受理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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