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有关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成立梨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李小娟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主任:石亚栋 镇党委副书记
李正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 江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周火运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二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化敏 政府副镇长
焦艳丰 政府副镇长
成 员: 张磊磊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于盼盼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贺向阳 镇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黄 钊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 巧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翟 萍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酒亚文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艳君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敏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彭伟玲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贾飞飞 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王拥军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田剑飞 镇济河生态涵养区建设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王东文 镇蟒河生态涵养区建设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赵 恒 镇沁河生态涵养区建设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郑绍争 镇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李 岩 镇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任 亮 梨林派出所所长
李庆伟 镇财政所所长
任德智 镇工商所所长
张拥军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文杰 镇供电所所长
陶合献 镇卫生院院长
陈志强 镇中心校校长
郭 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
镇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程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酒亚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袁琴、席鹏飞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附件:1.45个行政村支部书记名单
2.梨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件1:
45个行政村支部书记名单
丁三保(水运庄村支部书记)
陈建平(中上村支部书记)
卢团省(关阳村支部书记)
李红卫(西湖村支部书记)
张栓平(牛社村支部书记)
赵保卫(梨林村支部书记)
任小不(薛庄村支部书记)
赵德富(水东村支部书记)
商 军(南官庄村支部书记)
刘卫强(裴城村支部书记)
卢建设(熬坪新村支部书记)
李林才(前荣村支部书记)
李仁才(后荣村支部书记)
王复亮(北荣村支部书记)
李明宏(大许村支部书记)
田顺喜(东许村支部书记)
李振合(安村支部书记)
郭占营(朱村支部书记)
田和平(逢薛新村支部书记)
李胭脂(程村支部书记)
黄保实(南程村支部书记)
李道安(范庄村支部书记)
栗丁忠(永泰村支部书记)
张国祥(北瑞村支部书记)
牛德森(南瑞村支部书记)
商随计(闫庄村支部书记)
赵世海(赵庄村支部书记)
李建新(东坡新村支部书记)
商怀科(桃园村支部书记)
肖国强(肖庄村支部书记)
李会敏(五里沟新村支部书记)
陈会齐(东蒋村支部书记)
李满江(西蒋村支部书记)
薛广周 (薛庄新村支部书记)
晋祥峰(大交新村支部书记)
刘国旗(沁市村支部书记)
李 军(小南庄村支部书记)
马小旺(小官庄村支部书记)
张成才(桥头村支部书记)
田小军(沙东村支部书记)
杨型刚(沙西村支部书记)
侯祥成(沙后村支部书记)
李海江(良庄村支部书记)
武建国(屈东村支部书记)
田双成(屈西村支部书记)
附件2:
梨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试行)
一、总则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监督、分级负责”管理的工作要求,镇、各功能区、村、各办(所、室、中心)、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消防安全实行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和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领导工作责任制。
二、责任分工
(一)消安委办公室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3.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
4.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5.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
7.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后勤管理、机关管理、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
2.负责村、机关内设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3.提交党委研究消防规划、目标考核、经费保障、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事项。
4.负责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救援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
1.做好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消防志愿队伍等群团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
1.负责对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2.对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发生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加工领域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粉尘企业、喷涂企业、加油(气)站等高危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消防规划和管理工作。
3.督促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1.承担镇消安委办公室相关职责。
2.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敬老院、养老院、幸福院、儿童福利院等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农村殡葬相关事宜的消防安全宣传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和年终考核。
2.负责外来人员集居点、出租房、车站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火委要求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九)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1.负责对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含房屋拆迁、危房)等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
2.负责消防队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农业服务中心
1.督促指导各村做好“三夏”、“三秋”火灾防控工作。
2.加强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农资企业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一)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1.负责文化市场、文化娱乐、旅游场所、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网点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与运行保障。
(十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消防行政执法职责。
2.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措施。
3.做好辖区范围内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6.依法落实消防行政决策、行政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
(十四)各功能区
1.负责向辖区各行政村传达上级消防文件及会议精神。
2.负责辖区各行政村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3.定期研判辖区各行政村消防安全形势,常态化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十五)各行政村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2.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住宅、村民自建房、公共建筑、出租屋、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
4.对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或根据职责权限,将有关情况移送相关部门。
5.全面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六)派出所
1.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3.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移送的消防违法行为。
4.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以及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十七)财政所
把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镇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
(十八)工商所
1.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治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2.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负责全镇食品卫生、药品医疗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供电所
1.负责对用电安全进行宣传培训,对供电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用电及电力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一)卫生院
1.负责本院及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室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灭火与疏散演练。
3.参与消防救援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二十二)中心校
1.负责学校、幼儿园、托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托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二十三)交警二大队
1.负责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及运输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2.协助做好火灾事故现场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二十四)镇一级垂直部门未设专门机构的,由镇代管。
三、工作制度
(一)联络议事制度
1.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消防发展规化,协调解决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辆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3.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镇消安委办公室组织,研究本月消防安全工作,综合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4.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上报镇消安委办公室备案,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变更联络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镇消安委办公室。
(二)督查通报制度
1.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高发节点、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加大督查力度。
2.督查实行带队负责制,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分行业、分系统督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内容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
3.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
4.每季度制发一期工作简报,刊发重大消防工作活动、火灾形势分析以及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各级先进工作经验。
(三)调研检查制度
1.镇消安委办公室负责调研报告的收集整理,对优秀调研报告可刊发简报或印制成册,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各村。
2.调研课题应针对辖区内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3.采取走访基层、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鼓励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4.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排查,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治理,每年开展不少2次以上的“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5.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直至整改完毕。
6.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村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台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经费保障制度
镇消安委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如遇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援、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重大课题调研等情况,可向镇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五)工作约谈制度
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因相同事项被镇消安委连续通报2次或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镇消安委将约谈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约谈内容包括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就改善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书面承诺。
梨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