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17/2016-0003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克井镇
发文字号:
标  题:
克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5-26
发布日期:
2016-05-26
克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

  “五一”和汛期即将到来,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一”期间,群众出游和外来游客数量多,人员车辆出行大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责任,认真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分析排查“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大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力度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严格道路管控,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无照运营;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客车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三是广泛开展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和相关事项提醒,引导游客规避恶劣天气等不良影响,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旅游道路交通环境。

  (二)强化水上安全监管。公路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大对河口、蟒河等水库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对非法船只营运的打击力度,看死盯牢,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旅游安全监管。一体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汽车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针对近年来自驾游爱好者、参与者数量激增的特点,要加强对自驾游的交通、安全及服务导示系统建设,加强车辆遇险的抢险救援工作,强化重点路段、涉险路段的安全保障措施。各类风景区、公园、游乐园要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景区容易发生滚石、塌方、塌陷和栈桥松动断裂等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拥堵、踩踏、砸伤、坠落等事件发生。

  (四)强化消防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和大型商贸活动多等情况,综治办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等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现场及周边区域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坚决关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强化矿山安全监管。煤矿企业要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井;要对井下构筑的防水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要在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并实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制度,待彻底排查和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要修筑防洪堤,并在井口修筑人工岛;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露天开采矿山企业要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并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此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供水、供气、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好“五一”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汛期将至,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都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建筑施工工地及其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部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垮塌威胁等,要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三、强化督查检查,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在“五一”节前开展一次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对本单位重点车间、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严格执行企业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下井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到本辖区、本行业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彻底消除隐患。

  四、强化应急值守,切实落实“五一”和汛期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据国家气象、水利等部门预测,今年我国汛期提前、降水偏多,部分流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南方一些河段已经出现超警戒水位。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警惕,认真吸取广东东莞“413”龙门吊倾覆压倒工棚重大事故教训,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严格落实龙门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对营地、工棚、仓库要合理选址,严格控制安全距离;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排除险情。要对矿山、尾矿库安全状况开展巡查,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五一”和汛期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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