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源农村沼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管农〔2022〕 33 号)要求,结合克井实际,我镇制定了《克井镇农村沼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日
克井镇农村沼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防微杜渐,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做好我镇大中型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沼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履行农村沼气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村沼气生产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沼气工程安全运行、沼气用户安全使用和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为重点领域,以原料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净化、储存与输配、沼气利用等为重点环节,全面辨识梳理风险隐患,对症施治、精准施策,从源头上遏制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农村沼气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沼气工程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排查整治沼气工程重大危险源(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淹溺等)管理缺位、敞口设施防护围栏缺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标志标识及警示牌不按要求设置、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等风险隐患、废弃大中型沼气工程严禁人员下池操作,以防中毒或窒息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户用沼气安全风险隐患。户用沼气重点村、零散户用沼气村要组织专人入户排查,对户用沼气管道、沼气池运行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重点排查整治沼气池“三口”加盖情况、盖板不牢固、池体有裂缝、沼气管道老化漏气、管道接头松动、沼气灶具不符合标准、未定期更换脱硫剂、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缺失、沼气池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一室多气使用等风险隐患,防止沼气泄露引起的火灾、中毒等事故。
(三)推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农村沼气设施业主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拆除时,要清空池内沼液、沼渣,防止因产气而引发安全事故,能填埋的则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予以填埋。
1.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处置: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要求,对废弃大中型沼气工程及时进行处置。没有安全处置的,要进行清池,并闭门落锁,断电禁火,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严禁在沼气池周边堆放或点燃柴草。
2.户用沼气处置:对弃用的沼气池(沼气工程)要及时进行安全处置,特别是对建设在户外而未与改厕相结合的发酵池要尽快填埋,消除安全隐患。对废弃不用的户用沼气,禁止不加盖或盖板不结实、不严密,杜绝小孩、家畜掉落沼气池现象发生。特别是建在户外的沼气池,要及时清理填埋,防治塌陷或人畜意外落入造成伤害。
四、进度安排
从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3月至4月)。各村要在前期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查漏补缺,核查核实农村沼气设施数量,掌握总体情况并建立清单台账。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5月至9月)。镇农业服务中心要与镇应急办公室结合,采取自查、专家诊查等方式,集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要对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风险管控,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强化责任担当,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克服麻痹思想,确定沼气管理具体责任人,压实责任,完善和落实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生产制度,落实业主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技术指导到位。
(二)加强督促指导。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所属区域内的农村沼气设施实现监管全覆盖,进行随机重点抽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宣传,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沼气安全使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农村沼气生产和使用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村要分别于2022年5月9日、8月9日、11月9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等排查整治有关情况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件: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