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36/2024-0003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水街道
发文字号:
水政〔2024〕5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水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2-02
发布日期:
2024-02-05
关于印发《济水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济水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居委会、社区,机关各部门:

《济水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济水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日   

济水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源示范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济水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影响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居委会(社区)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制

(一)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后,由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二)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挥:济水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济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挥:各班子成员、济水派出所所长

(三)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济水街道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援救;

3.组织各应急救援队、社会组织参加抢险救灾;

4.示范区管委会提出紧急应急请求,向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示范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5.请求示范区抗震救灾应急(防震抗震)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救灾指导;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四)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

3.传达贯彻示范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居委会(社区)驻地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

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6.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村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

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8.承担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抢险救灾组:

    长:街道武装部部长

    员:济水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

工作职责:配合示范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埋人员及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涵、水利、电力、供水等设施;配合运输救急物资、药品;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负责济水街道灾民的疏散,灾民吃、穿、住的安置工作

后勤保障组:

    长:济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员:党政办党建工作办人员

工作职责:保障办事处、指挥部与各工作组及救灾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系;负责协调示范区相关单位地震灾难后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和外界的通讯联络协调车辆,保障指挥部应急用车;协调维持交通秩序;储备保管食品应急物资等任务。

医疗卫生及宣传组:

    长: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班子成员

    员: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人员

工作职责:结合济水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伤员的运送;及时防止和控制病疫的蔓延;负责分配协调应急救助药品等;做好对灾民的卫生防疫负责宣传、普及地震、防震知识;配合示范区相关部门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工作

救援物资分配组:

    长:分管民政工作的班子成员

    员: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济水供销社

工作职责:保障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积极配合示范区民政部门搞好救灾物资、资金接收、转运和分配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治安保卫组:

    长:派出所所长

    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居委会(社区)综合救援、民兵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应急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本辖区灾后的治安保卫;负责灾后救灾指挥部及要害部门的治安保卫;监视火灾,抢救受灾人员,确保震区社会秩序稳定。

灾后重建组:

组    长:分管住建和经贸工作的班子成员

成    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计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受损房屋建筑情况,结合示范区住建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开展灾后重建。

(六)现场指挥机构

济水街道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靠前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济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居委会(社区)干部担任。

工作职责:

1.指挥协调震区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指挥抢险救灾组和现场抢险救灾队伍紧急抢救被压埋人员;

2.指挥协调医疗卫生组和卫生部门紧急抢救、转运伤员;

3.指挥协调抢险救灾组和民政部门迅速安置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

4.指挥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除火灾

5.协调指挥通信保障组、抢险救灾组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震情监视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

7.指挥协调交通运输组迅速抢修重要交通设施,恢复运输;

8.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9.向上级反映震情、灾情处置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的决定,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三、地震灾害与应急响应级别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与其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Ⅰ、Ⅱ、Ⅲ和Ⅳ级。

(一)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启动济水街道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响应

1.地震灾害造成辖区20人以上(含20人)死亡失踪;

2.辖区发生6.0以上地震;

3.示范区启动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响应

4.因地震灾害导致辖区严重受损或倒塌房屋超过50间(含50间)。

启动济水街道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响应后,济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灾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协调示范区总指挥部增派救援力量,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疗救治、监测评估、救灾救助、基础设施保障、社会治安、新闻宣传、涉外事务等工作组,领导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启动济水街道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响应

1.地震灾害造成辖区10人以上20人以下(含10人)死亡失踪;

2.辖区发生5.0级-6.0级地震;

3.示范区启动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响应

4.因地震灾害导致辖区严重受损或倒塌房屋超过20间(含20间)。

启动济水街道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响应后,办事处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灾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办事处主任担任现场指挥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协调示范区总指挥部增派救援力量,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根据分工,各尽其责,积极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启动济水街道重大地震灾害Ⅲ级响应

1.地震灾害造成辖区3人以上10人以下(含3人)死亡失踪;

2.辖区发生4.0级-5.0级地震;

3.示范区启动较大地震灾害Ⅲ级响应

4.因地震灾害导致辖区严重受损或倒塌房屋超过10间(含10间)。

启动济水街道重大地震灾害Ⅲ级响应后,办事处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要立即赶赴灾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担任现场指挥长。协调示范区总指挥部增派救援力量,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根据分工,各尽其责,积极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

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启动济水街道一般地震灾害级响应

1.地震灾害造成辖区3人以下死亡失踪;

2.辖区发生3.5级-4.0级地震;

3.示范区启动较大地震灾害级响应

4.因地震灾害导致辖区严重受损或倒塌房屋10间以下。

启动济水街道重大地震灾害级响应后,由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派遣一名班子担任现场指挥长,立即赶赴灾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协调示范区总指挥部增派救援力量,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根据分工,各尽其责,积极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监测报告与预报预防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的内容根据示范区地震部门和示范区地震预警预防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强化地震监视跟踪、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维护社会稳定。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和示范区地震局密切联系,根据示范区地震部门的监测情况,向各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映。

五、应急响应

(一)只要发生地震灾害,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应急预案,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着手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示范区指挥部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

(二)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示范区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各居委会(社区)灾害信息员要根据规定,立即将初步情况电话报送至办事处应急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经过汇总及时上报至示范区应急管理局,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确保灾情报告及时、主动、准确。

2.办事处党政办要根据要求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示范区管委会。

)指挥与协调

地震发生后,办事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本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停工、听课等应急措施。

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并组织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灾区居委会(社区)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调派济水街道综合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为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向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地震部门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地震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工作的安排。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抢险救灾组组织街道综合救援队开展地震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示范区指挥部派出各类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医疗及宣传组负责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一是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警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三是救援行动:采用起重、支援、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四是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居委会(社区)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次生灾害防御

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要配合示范区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十)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济水街道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个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多方面人员开展救助;协调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地震灾害发生以后要配合示范区地震对地震烈度进行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十)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示范区相关业务部门指导,达到上述条件,由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六、恢复重建

(一)恢复重建规划。较大以及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灾后重建组结合示范组交通、住建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二)恢复重建实施。济水街道办事处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照《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明确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必要时邀请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济水街道办事处及各居委会(社区)要加强综合性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必要支持保障。进一步健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王屋消防大队、济水派出所、济水卫生院等单位配合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建设灾情速报平台,拓展灾情获取和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地震灾情获取能力。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灾害紧急救援、损失评估、地震烈度判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级政府加强地震现场专业工作队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装备。

各居委会(社区)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抢险救灾和志愿者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二)物资与资金保障

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济水财政所负责协调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安排、拨付抢险救灾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申请中央、省、示范区财政给予支持。

(三)应急避难设施保障

各居委会(社区)要建设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将应急避难场所,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加大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四)演练、培训与宣传

办事处应急管理中心、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济水中心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各居委会(社区)、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各居委会(社区)要科学制定演练计划并通过开展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八、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辖区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密震情发展,上报示范区地震应急委员会和地震部门。办事处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应对街道外强震波及街道办事处)发生地震造成我街道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向示范区指挥部报告。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同时做好地震应急援救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根据示范区指挥部指令随时支援灾区。当预测余震可能扩大时,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准备。

九、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

对在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准备、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请济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有重大突出表现的,上报示范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准备、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以及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报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示范区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济水街道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济水街道办事处批准后下发实施。

本预案由济水街道办事处和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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