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536/2023-0020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水街道
发文字号:
水政〔2023〕35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水街道办事处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2
关于印发《济水街道办事处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济水街道办事处

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居委会、社区,机关各部门:

《济水街道办事处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济水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1日   

济水街道办事处

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济源示范区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我辖区建筑施工领域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办事处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深化前期工作成果,切实摸清辖区建筑施工项目和城镇燃气各相关企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结合市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彻底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有效稳控安全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主要任务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带队检查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是否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是否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

2.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检查项目是否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未批先建”问题;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是否将应当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领施工许可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或出现延期开工、中止施工情况的,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严厉打击施工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是否支解发包工程,是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有效履职;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挂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情况,是否开展工地现场实名制管理;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否与工程规模相适应,是否存在不在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反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冬季恶劣天气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强行组织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主要任务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餐饮等“九小”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早市、夜市、烧烤摊等人员密集场所,联合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使用超期未检、报废、安全附件不全等不合格气瓶;未安装自闭阀(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金属软管,或报警切断装置无法正常工作;液化气气瓶违规安装使用可调节式调压器;软管老化松动,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在地下、半地下受限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堆放使用醇基燃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火源;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和液化石油气气瓶;未按要求将充装量不小于50公斤的液化石油气气瓶设置在所服务建筑外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在坠落、影响人员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门头牌匾等问题隐患。

2.强化问题“瓶、管、灶、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瓶、管、灶、阀等燃气具安全风险隐患。结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排查整治:企业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已取得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瓶”;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等问题隐患。

3.加强燃气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燃气生产、经营、充装、输配送等全流程监管。结合职能部门重点排查整治:燃气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燃气管道被违章占压、燃气压力管道超出检验有效期运行、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违规授予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权;燃气企业不符合燃气市场准入条件、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非法充装、倒装、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使用过期、翻新气瓶,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等行为。

4.加强居民用户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消除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气瓶等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燃气储存、充装点;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开放式厨房使用燃气;室内管道包裹、老化、锈蚀、泄露等;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强排式热水器未安装直通室外烟道等问题隐患。

5.深入开展“问题管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问题管网”,要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企业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统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城市燃气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厂站设施及用户设施,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6.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等重点工作。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对示范区城镇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符合燃气相关标准规范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商业、公共福利等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城镇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面完成示范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立液化石油气及管道气燃气安全信息监管系统,切实提高燃气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了济水街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办事处主任指挥长,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居委会社区书记为成员,济水街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韩春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全面排查整改。在排查整治中,要逐项目、逐场所进行排查,确保全覆盖、底数清。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和工作质效。要引导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项目员工举报安全隐患,查实应给予奖励。

(三)严格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照单管控,做到问题隐患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实际存在但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处罚整改不到位的,要倒查追究责任,确保排查整治扎实有效。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持续加强对检察人员业务技能水平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业务技能水平。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内容,通过制作公益广告、主题动漫、短视频等,充分利用各类宣传介质以及宣教资源,普及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防线。

附件:济水街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

附件:

济水街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

      孟令锐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指 挥 长吴耀华  党工委副书记

韩春雷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富强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  坤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卫佳佳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毕迎锋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聂耀光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  攀  办事处副主任

张磊磊  办事处副主任

    员:  赵红丽  党政办主任

党  芳  党建工作办主任

王延兵  纪检监察办主任

任小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张  波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赵耕明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军红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王钟毅  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王海超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李  建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科委  城市创建管理中心负责人

翟利红  济水中心校党总支书记

牛素玲  西关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维金  西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薛嘉瑜  南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史迎军  北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牛东贤  东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李安  东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刘国军  东园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狄小冬  狄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  锋  滨河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峥峥  周园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志昭  源园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  诚  玉仙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济水街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韩春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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