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政 [ 2009 ] 29 号
签发人:李序平
大峪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活 动 方 案
为了继续开展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树立可学、可敬、可信的典型,按照《济源市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方案》(济文素教办[2009]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和日常工作中发现好人好事,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建设广大群众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群众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内容
充分发动各管理区、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通过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宣传媒介,号召广大群众将身边的好人好事进行推荐、评议和宣传;组织群众对录入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进行评议和投票;对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将优先作为河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和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
三、主要工作
1、宣传发动。4月10日以前,各管理区、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在人群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好人榜”户外宣传栏,介绍活动背景,公布“身边好人”推荐方式,宣传本村、本单位的“好人”事迹。
2、核实上报。镇里将到各村、各镇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对被推荐人进行事迹核实,确保好人事迹的真实性。各管理区每月从辖区各村推荐的感人事迹中,确定1人作为候选人于每月15日前报镇科教文卫中心,同时报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附2寸照片)。
3、组织评议和投票。各管理区、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对在中国文明网展示的候选人进行评议,组织群众积极参加投票。
四、工作要求
各管理区、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真正把身边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力争把活动办成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帮助群众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推荐 身边好人 方案
大峪镇党政办公室 200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