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43X/2019-0000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大峪镇
发文字号:
大 政〔2019〕3号
标  题:
关于成立大峪镇泰新20MW风电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1-14
发布日期:
2019-01-14
关于成立大峪镇泰新20MW风电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推动泰新20MW风电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峪镇泰新20MW风力发电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冯  璐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牛振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郑  琳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杜红星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吕国强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    杰  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李东林  镇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陈小亮  大峪财政所所长

王保君  大峪派出所所长

杨生光  槐姻管理区书记

卢大勇  偏看管理区书记

陈家云  槐姻村党支部书记

李全忠  栗园村党支部书记

成守亮  董岭村党支部书记

卢心海  东沟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栗园村,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郑琳同志兼任指挥部指挥长,杨生光、卢大勇、梁磊、袁波同志兼任指挥部现场负责人。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及指挥部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泰新20MW风力发电项目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整体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项目单位积极履行项目施工安全、环保职责,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大峪派出所负责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办理项目林地手续;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土地手续;镇综治中心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发生的各类村民纠纷及矛盾;大峪财政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落实保障项目推进的协调费、交通费、生活费、办公费等相关费用。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全力做好泰新20MW风力发电项目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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