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认真组织开展夏秋季消杀工作是控制蚊蝇、蟑螂密度,预防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举措,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2020年扎实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消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清除蚊蝇、蟑螂孳生环境。清除垃圾、清理积水、堵洞抹缝是消除蚊蝇的治本之策。各行政村、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保持密闭且定期清洗;宾馆饭店、副食超市、餐厅食堂要堵洞抹缝、清理蟑迹;公厕、垃圾中转站做到定时清理,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做到及时清运下脚料、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做到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各类水体,下水道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居民房前屋后的瓶瓶罐罐、废旧轮胎等存水容器要进行疏通和倒置(避雨)存放;农村养殖场与臭水塘、沟渠等重点场所做到管理科学和治理到位,彻底消灭蚊蝇、蟑螂孳生地,从源头上抓好夏秋季蚊蝇防治工作。
(二)完善防治设施,提高预防意识。在搞好环境卫生治理的同时,各行各业要加强和完善防治设施建设力度。全镇各行政村、各单位、医院、学校、车站、公厕、以及各类食品生产销售商户、“六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经营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公共浴室、小歌舞厅)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出入门口要安装防蝇门帘或风幕,排气扇通风口、窗户要张钉铁网和纱窗,室内墙壁、橱窗等内环境安挂灭蚊蝇线绳(灯),同时教育职工和群众提高防蝇意识,不要随便挂起防蝇门帘,让蚊蝇畅通无阻。要配备灭蝇拍,做到见蝇就打,切实提高预防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蚊蝇、蟑螂危害。
(三)科学开展消杀,有效控制蚊蝇、蟑螂密度 。5月至10月为夏秋季消杀蚊蝇阶段。每月10日—15日为统一集中消杀活动时间。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用药。外环境推荐使用卫生级敌敌畏乳油(90%),用法:每300ml敌敌畏兑水10kg—15kg,采用弥雾机进行速杀蚊蝇。内环境推荐使用溴氰菊酯或氯氟氰菊酯等低毒长效化学药物进行消杀,即采用弥雾机对墙壁、窗户进行滞留喷洒。二是正确施药。在消杀时,要把集贸市场、副食超市、粮油加工销售企业、餐饮、夜市(烧烤)摊点、厕所、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桶、泔水桶、下水道出入口、杂物存放处、草木灌丛等蚊蝇、蟑螂活动或栖息部位进行重点消杀,严禁沿街向路面随意喷杀药物,严防污染环境现象发生。三是强化监管。各行政村、各单位在做好集中每月消杀时间的基础上,要密切掌握集贸市场、夜市摊点、厕所、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蚊蝇密度消长状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杀,坚决把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四是注重安全。消杀工作人员要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站立上风头进行施药,同时劝阻周边群众避开现场,确保人畜生命安全。
二、职责分工
本着“履行职能、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就消杀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做好各自办公场所、职工住宿等的消杀工作;
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镇机关大院、办公场所、职工宿舍、职工活动中心等的消杀工作;督导各行政村、各镇直单位的消杀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所辖区域内办公场所、居民庭院、游园、农贸(商贸)市场、夜市(烧烤)摊点、公厕、垃圾中转站、食品加工厂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
村镇中心负责镇区、主次干道、游园、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主次干道窨井、垃圾处理场等的消杀工作;督导垃圾运输车、建筑工地等的消杀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督导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饮食摊点、饭店、商场门店、废品收购站、加工、修理、洗车行等的消杀工作;
经济办负责督导各企业等的消杀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河道、码头、养殖场等的消杀工作;
中心校负责全镇的学校、幼儿园等的消杀工作;
文化中心负责督导文化娱乐场所等的消杀工作;
旅游办负责督导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等的消杀工作;
计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督导医疗机构、美容美发、浴池、宾馆的消杀工作,并负责做好蚊蝇密度监测、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蚊子、苍蝇、蟑螂传播登革热、乙脑、痢疾、肝炎、霍乱等多种疾病,有害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此,各行政村、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高度来认识,把夏秋季消杀工作作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审考核一项重要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任务、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真正把消杀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行政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自媒体、板报、画廊、讲座、宣传栏、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积极普及蚊蝇危害,掌握蚊蝇防治方法,使广大村民懂得除害防病、保护健康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夏秋季消杀活动中来,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三)履职尽责,加强督导。镇政府将把消杀工作列入全镇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蚊蝇、蟑螂密度超标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同时,每月集中消杀结束后,各行政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工作开展情况以图文形式报镇计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6870502;电子邮箱:jysdyzjsb@163.com。
2020年5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