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沿黄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黄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2020年黄河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峪镇2020年黄河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黄河防汛安全形势
目前,我镇黄河防汛工作中主要是应对小浪底水库在调水调沙期间,水位下降过快,沿库周村庄、码头塌方、滑坡、地质灾害威胁,水上交通安全,部分地区特别是沿黄地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应对极端降雨天气的能力不足等风险。
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全镇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补齐短板,不断加强能力和体系建设,全力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风险,为全镇经
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防汛保障。
二、防汛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黄河防汛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全镇要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方,共同努力,团结一致,确保我镇2020年安全度汛。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镇防汛领导小组指挥各相关村、各单位积极开展汛前准备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三是民兵抢险小分队要对库存防汛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按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防洪防汛物资。
2、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大力宣传防汛工作,提高全民防汛意识,走群防群策之路,深入开展全镇防汛工作。
3、做好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工作。镇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开展库周采空区安全排查登记工作。由于小浪底水位
在汛期涨落起伏较大,极容易造成滑坡、垮塌,对库周的居民和村庄造成威胁,由村镇中心负责,对库周防汛制定预案,责任到人,在库周各村设立观测点,密切注意山体变化,并及时上报,并负责群众转
移安置工作。
5、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由村镇中心负责,并制定防汛预案,责任到人,在调水调沙期间严禁船只下水,必要时要封锁码头,对库区
内的各种船只集中管理。
三、持续加强防汛能力建设
(一)提高指挥决策能力
成立镇村两级防汛抢险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调整充实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单位,充分发挥指挥调度、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全面提升防汛指挥体系指挥能力。
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协调职能,联合属地专业处置险情,确保主责领域度汛安全。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农业中心负责对外来钓鱼人员要严令禁止,在调水调沙期间要严禁钓鱼、捕鱼。路政部门要制定调水调沙期间道路的抢修措施;电信部门要保证线路畅通,优先提供防汛抗洪等通信服务,确保防汛指令及时传递;电力部门要保证正常供电;卫生部门要准备一些必要药品,做好防疫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后安置和灾情统计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对破坏抗洪抢险、偷盗、哄抢抢险物资,妨碍防汛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各相关村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村、组三级防汛指挥体系,将责任下探到最基层,落实到每个防汛重点部位,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并逐级备案。各村要结合“河长制”,充分发挥河长在防洪抢险中的作用。
(二)提高社会动员能力
一大力做好防汛宣传。各相关村要围绕“关爱生命、远离洪水、人人参与、安全度汛”的防汛宣传主题,采取经常性与集中性、全面性与专项性、普适性与重点性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鸣锣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汛安全知识,加强防汛安全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全面提升公众避险自救能力,提高社会动员成效。
二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水库采空区沿线各区村都要组织好以中青年党团员为骨干,民兵为主力的防汛抢险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一旦出现险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并做好帮助友邻村防汛抢险的准备。
三落实好防汛物资和车辆。镇村镇中心要根据镇防汛指挥部的安排,按时备好防汛物资,在汛期结束前不准挪借它用。在汛期,镇防汛指挥部有权就近调运急需物资、设备,各部门和公民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承担抗洪物资及抢险任务。
四落实迁安组织措施。水库采空区各区、村有关部门应制定迁安措施,一旦威胁群众生活安全时,能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
五加强防汛通信和汛情上报工作。电信部门必须保证通讯设施联络畅通,使汛情指令能及时准确地传递。有关区、村应及时上报汛情灾情。
四、严明纪律,依法防洪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有关区、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搞好防汛工作。
1、要严格执行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对违搞拖延执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除阻碍、威胁防汛指挥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3、不准借故聚众闹事、干扰防汛秩序。
4、对破坏或盗窃防汛设施、防汛物资的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5、防汛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或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经费,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