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镇《关于印发大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2020]47号)文件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证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双节期间人流物流加大,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段。当前各行各业陆续进入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近一个时期,我市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我镇伟恒牧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发生了一死二伤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于完成今年后几个月乃至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尤为重要。
为此,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论述摘编》精神,严格落实示范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认清安全生产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监管到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制,针对双节假期长、重大活动多、旅游人员多、人员聚集活动多的特点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
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假日商业集会活动、娱乐活动多的特点,依法加强双节期间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力量集中对本辖区本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管和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强化企业安全监管。镇经济办要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设备带病运转、违章作业等现象,加大检查、监管频次,重点做好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电力等行业领域的节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镇村镇中心结合交警四大队、六大队要切实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和重点路段的监察力度,严格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对各类旅游车辆和农用车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客运输和超载、超速、超限、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病车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力度,确保出行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镇村镇中心、农业中心等部门要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严防不具备出航条件的船只违规私自出航、未经批准的渡船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要强化渔业养殖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经营,严禁非法捕捞,禁止渔船载客等。加强对水上娱乐项目监管力度,针对非法经营水上娱乐项目(快艇、橡皮船)和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强化监管,确保安全。
强化消防安全监管。镇综治中心、大峪社区警务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场所、商户、饭店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业整改,坚决关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有其它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强化旅游安全监管。镇全域旅游办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和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汽车、游船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强化对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旅游交通等的安全监管,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安全;加强对自驾游的交通安全警示和服务导示,强化重点路段、涉险路段的安全保障措施。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镇村镇中心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无“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开工建设,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和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强化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综治中心、大峪社区警务队等部门要根据节日重大活动、喜庆活动多的特点,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事故。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镇综治中心、大峪社区警务队、村镇中心、经济办、工商所、交警六大队、交警四大队等部门,要深刻汲取河南义马“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大型乡村旅游及节庆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特别是各总支、各行政村自发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要及时同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检验检查,确保安全。
三、强化应急值守,切实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零事故报告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部署,责任到人,抓好落实。节前安全检查情况于9月28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总支、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在10月1日至9日期间,每日15时前向镇政府办公室报送当天安全生产情况。
联系电话:6033008 6035717(自动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