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区、行政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夏秋季是蚊蝇孳生、繁衍、活动的高峰季节,也是传播寨卡病毒病、登革热、黄热病、痢疾、霍乱等虫媒传染病的多发季节。为有效控制蚊蝇密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夏秋季消杀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消杀区域
(一)机关、学校、医院、村庄、河道、环卫基础设施(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辆、公共厕所、窨井、下水道、公共绿地)等;
(二)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
(三)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业(宾馆、饭店、食堂)、“五小”门店、粮库、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等场所。
二、消杀时间
消杀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0月31日。其中,每月10日—12日为全镇集中消杀活动时间,13日—15日为查漏补缺时间。每次消杀过程必须在3天内完成,遇到下雨天,时间顺延。
三、工作任务
(一)搞好环境卫生,消除 “四害”孳生场所。
各管理区、村、镇直单位、要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做好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蚊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保持密闭且定期清洗;公厕、垃圾中转站定时清理、冲洗,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做到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定时清扫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做到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各类水体、下水道,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闲置宅基地、居民房前屋后的瓶瓶罐罐、废旧轮胎等存水容器要进行疏通和倒置(避雨)存放;农村养殖场与臭水塘、沟渠等重点场所做到管理科学和治理到位,从源头上抓好夏秋季蚊蝇防治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场所。
(二)完善防制设施,增强居民预防意识。
各管理区、村、镇直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防制设施建设。如医院、学校、车站、公厕、“五小”等重点行业和场所,出入门口要安装防蝇门帘或风幕,排气扇通风口和窗户要张钉铁网和纱窗,室内墙壁、橱窗等内环境要安装和悬挂灭蚊灭蝇灯,并及时清理;宾馆、酒店、食品厂、面粉厂等,应采用鼠夹、鼠笼、粘鼠板、粘蟑板、灭蚊蝇灯、灭蝇笼等器具的方法,杀灭侵入室内的“四害”。同时要不断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预防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四害”危害。
(三)科学开展消杀,有效控制蚊蝇密度
为确保消杀效果,避免化学药物使用不当导致蚊蝇抗药性增强,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要科学掌握消杀方法,在做好物理防制的基础上,选用高效低毒、国家批准生产的药物,选用有证书的专业消杀公司,重点对集贸市场、餐饮、夜市(烧烤)摊点、垃圾中转站、公厕以及市区道路两侧的果皮箱、下水道出入口等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消杀,坚决把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四、责任分工
夏秋季消杀活动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方法,将职责划分如下:
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分别做好各自办公场所、居住场所的消杀工作。
各区、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各村委会、集贸市场、商贸市场的消杀工作;
镇村镇中心负责垃圾场站,垃圾运输工具、垃圾箱、公厕、公园、绿地、河道、建筑工地等消杀工作;
镇工商所负责商店、维修、废品收购站、加工等行业的消杀工作;
镇中心校负责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健身场馆的消杀工作;
镇宣传旅游服务中心责医院、理发店、宾馆、洗浴行业的消杀工作,同时负责消杀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并按照国家标准搞好消杀前后的病媒生物密度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夏秋季消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杀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做到任务、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真正把夏秋季消杀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结合新闻媒体、讲座、宣传栏、宣传画、LED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蚊蝇危害,提高广大群众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夏秋季消杀活动中来,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督导,确保实效。为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工作顺利开展,示范区创建办、爱卫办将把消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并将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蚊蝇、蟑螂密度超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卫生村、及健康村的创建资格。
各村要在每月消杀工作结束后,将消杀工作开展情况以图文形式报镇宣传旅游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870502;电子邮箱:dyzjsb@163.com。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