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43X/2026-0002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大峪镇
发文字号:
大发〔2026〕8号
标  题:
中共大峪镇委员会大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4-14
发布日期:
2026-04-15
中共大峪镇委员会大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决战决胜,根据示范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要求,成立大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组。

      长: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苗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长:任建立   镇党委副书记

和志宏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田珺玮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朱丹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政府副镇长

白爽志   镇政府副镇长

   员:吕国强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贾述文   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薛永亮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李亚芳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杨正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杜侠禹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春风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周冬茂   镇财政金融所负责人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对清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清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党政办负责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全程督导;乡村建设办负责牵头作用,指导各村开展实地核查、登记入账、公示公开、完善全镇“三资”数据总台账、资料底册、负责将清查数据准确录入市级平台;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国土调查、空间规划、确权登记等基础空间数据和技术支持,绘制形成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分布图;纪检办公室全程介入,对清查工作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侵占集体资产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负责作风、纪律监督;平安建设办配合做好清查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办,由李媛、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全力协调推动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大峪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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