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43X/2024-0013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大峪镇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标  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政策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定义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申请条件

根据《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豫民〔20215号),在河南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人均拥有现金、存款、商业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低于当地同期2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四)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五)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等大型机械,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普通摩托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  

(六)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含)。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

三、家庭成员的界定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四、可单独提出申请低保人员

(一)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五、申请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备注:对于已经受理的低保家庭申请,()委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镇(街道)应当单独登记备案。

六、申请材料

1. 济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个人申请书;

3.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4.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5.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

6.申请人农商行社保卡复印件;

7.证明家庭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净收入等)的资料(需提供一年内有效证明);

8.证明家庭刚性支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的材料;学龄前儿童需提供学校开具的餐费、学费证明(需提供一年内有效证明);

9.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10.重病人员需提供乡级以上(含乡级)医疗机构的一年内的诊断书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11.夫妻、家庭人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所在村、居、镇出具证明);单亲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死亡(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12.公示照片(村委会出具)

13.会议记录(村委会出具)

14.入户照片。

七、低保审核确认流程

(一)流程:

1镇(街道)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支出推算等方式进行。

2镇(街道)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时间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二)发放

镇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一卡通系统或代理金融机构,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家庭账户,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快捷。(备注: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三)保障标准

低保保障金每月发放一次,A类低保保障金额为每人每月630元;B类低保保障金额为每人每月470元;C类低保保障金额为每人每月340元;D类低保保障金额为每人每月270元;E类低保保障金额为每人每月200元;F类低保保障金额为每人每月300元。ABC类低保为一年一审证;DE类低保为半年一审证;F类低保中,重残保为一年一审证,重病保为半年一审证。(根据上级政策随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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