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
遵规守纪、廉洁过节的提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示范区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确保文明过节、廉洁过节,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车辆;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消费、娱乐等安排;
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
严禁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公职人员形象。
承留镇纪委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