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24/2023-002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承留镇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标  题:
​ 关于“五一”廉洁过节的提醒
关于“五一”廉洁过节的提醒

关于“五一”期间

遵规守纪、廉洁过节的提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示范区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确保文明过节、廉洁过节,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车辆;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消费、娱乐等安排;

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

严禁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公职人员形象。


承留镇纪委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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