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2010]62号 签发人:常东风
承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济源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意见》、(济发[2006]6号)精神,为适应我镇城乡经济文化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我镇各行政村要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街、路、巷、门牌楼的设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我镇要在今年10月份前完成镇政府驻地、市百村富民工程确定的试点村的街、路、巷地名标牌、新建住宅小区的门、楼牌设置工作。即承留、卫庄、河西、河东、东官桥、西官桥、大峪、韩村、南杜、北勋、北石、玉阳、谷沱、高沟、李八庄、郑窑、卫河、虎岭、小寨、大沟河、仓房庄、卫福安共22个村 ,其余村要在2011年完成街、路、巷登记、命名和门、楼牌设置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各村在工作开展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地名设标工作小组。参加镇组织的设标工作培训会,掌握街、路、巷命名、设标、编码等方法,并填写好相关表格。
(二)普查编码阶段(5月1日——6月15 日)
以各管区、村为责任单位,组织精干人员编制门牌号码,填报门牌制作表,按照规定收取门牌制作成本费(小门牌10元、大门牌80元)。确保不漏不重不错,审核无误后将编码资料装订成册报镇民政所备案。上报的门牌制作表要书写工整干净,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三)制作安装阶段(6月16日——8月30日)
各村将规范的门牌制作表报镇民政所,经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审验,由区划地名办统一交付具有地名标牌生产资质的厂家制作。门牌制成后,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统一安装。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门牌安装工作结束后,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照设置标准进行初验,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上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市地名设标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设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市。
三、几项要求
(一)提高认识。地名标志是“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设置地名标志,对于加强城市管理,方便各部门工作和群众生活,增加文化底蕴,塑造新农村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主管设标的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筹划,认真实施。有设标任务的村及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全力配合。今后,全镇凡新建街、路、巷,地名管理部门要及时设置标准地名标志。新建开发区和居民住宅,在办理报建手续的同时,建设单位和住户须到市民政局地名办公室办理楼、门牌编码、登记、制作手续。
(二)统一标准。设标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街路地名标牌实行统一定点制作,统一安装。楼、门牌编码要遵循照顾习惯、好找好记、有利延伸、便于插空、不重不漏的原则,采用南单北双、东单西双的科学编码规划,并统一安装位置、高度和方向,使其设置美观大方、自成体系。
(三)搞好宣传。设标工作是一项十分繁杂而又具体的事,涉及到全镇的各个部门和每个家庭,社会各界要给予理解和支持,文化中心要负责镇政府所在地街、路、新建小区门牌楼的命名;一体办要负责各村街、路、巷、门牌、楼的命名工作,民政所要负责设标工作的培训、资料整理、上报与以及命名数据录入等,总之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参与,相互合作。要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等,大力宣传文件精神,使全社会都来支持地名设标工作。
四、强化领导。为推进我镇设标工作顺利进行,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设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承留镇设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承留镇设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常东风(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贺双福(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周奎明(人大主席)
朱利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海建(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安 强(副镇长)
宋爱华(副镇长)
卢 凯(副镇长)
张 光(副镇长)
刘 沛(镇长助理)
成 员: 任振民 (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 欣(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广厚(科教文卫服务中心主任)
李 田(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苗先朝(财税所所长)
王桂兰(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助理)
常 虎(承留总支书记)
韩太平(南姚总支书记)
李体文(南勋总支书记)
王小贵(东张总支书记)
赵文宣(李八庄总支书记)
商 聃(大沟河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王桂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地名 设置 通知
承留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