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24/2021-00385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承留镇
发文字号:
承政〔2021〕19号
标  题:
承留镇人民政府 关于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1-04-18
发布日期:
2021-04-22
承留镇人民政府 关于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示范区教育大会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9〕7号)精神,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拓宽投资渠道,2021年我镇要完成44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农村长期、终身从教。

二、建设任务

(一)保障对象。承留镇三所初中在校住宿的教师。其中承留一中22套、承留二中和三中各11套。

(二)建设途径。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的原则,通过改造现有房屋解决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

(三)规划建设。利用三所初中现有校舍改建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和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简单装修,配置必要生活家具。

三、节点计划

为保证秋学段周转房投入使用,结合承留教育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推进计划:4月1日前确定实施方案;4月30日前完成图纸设计;5月31日前完成预算评审;6月1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7月1日前开工;8月20日前竣工。

四、资金投入渠道

改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所需资金,通过地方投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地方投资项目建设奖金由省、示范区、镇共同负担,省级财政按项目投资的50%给予奖补,剩余的50%按《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财政配套奖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14〕56号)中规定的比例由示范区和镇财政分担。镇政府将教师周转宿舍室外的排污管道纳入本镇的雨污分离整体规划,并负责实施到位。

五、使用管理

教师周转宿舍由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和“周转性”,产权公有,实行动态管理,不得转让、变卖给个人。我镇中心校对已建成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要加强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保障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做好调配使用工作,确保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入住,防止用作其他用途。按照保障对象条件确定的入住教师名单报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学校与入住教师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抓好工程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中心校具体负责协调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我镇根据《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建设、使用、管理监督考评机制,组织开展建设绩效评价。

(三)加强绩效监督。镇政府要做好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承留镇政府结合教育体育局、财政金融局对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资金使用绩效。中心校要做好入住教师审核工作,确保分配使用公平和教师稳定。

附件:承留镇教师周转房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021年4月18日

附件

承留镇教师周转房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媛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段玮娜(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郭金勇(中心校党总支书记)

张  平(承留中心校校长)

孔中州(承留中心校项目建设专干)

            赵小正(承留一中校长)

            王瑞才(承留二中校长)

            张相娥(承留三中校长)

主任由副镇长段玮娜担任,副主任由宣传文化旅游中心郭朝和中心校党总支书记郭金勇担任,由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和镇中心校共同组织实施

承留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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