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25154810/2024-0058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北海街道
发文字号:
北政〔2024〕15号
标  题:
北海街道办事处 关于废止北政〔2018〕134号文件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日期:
2024-07-05
北海街道办事处 关于废止北政〔2018〕134号文件的决定

各居委会、社区,机关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北海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北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信用联合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北政〔2018134),废止文件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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