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25154810/2020-0010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北海街道
发文字号:
北文〔2020〕15号
标  题:
中共北海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3-02
发布日期:
2020-03-02
中共北海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做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组电明字〔2008〕27号)文件精神,切实保证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作出以下通知:

一、一线推荐,逐级审核。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防控疫情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工委审核,并报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对在防控疫情第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防控疫情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街道党工委审核。

二、认真落实政治责任,从严审核把关。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小组,深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对上报的优秀分子逐一进行考察识别。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优秀,事迹特别突出、本人一贯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不因任务特殊而降低入党标准。事迹不突出的不发展,平时不优秀的不发展,群众不认可的不发展;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人情党员”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从严处理,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确保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的每一名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党员群众公认度高。

三、严格程序,手续完备。严把谈话、政治审查、支委会研究、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预审、审批、备案等关键环节。具体操作方式可以结合防控疫情实际灵活安排,听取意见可以电话、视频进行,政审可以电话、传真、函调、网络等方式开展,支部党员大会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疫情结束后,要对一线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看。

四、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要进行严肃查处。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在抗疫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对于降低标准发展党员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五、经街道党工委批准,在抗疫第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上述规定做好在抗疫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中共北海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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