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25154810/2024-0066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北海街道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8日
标  题:
​ ​河南省安全生产50条措施: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50条措施
​河南省安全生产50条措施: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50条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各级党委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观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2.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政治巡视、巡察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3.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每季度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防大而化之原则领导其他党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党委督查委员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大专项,定期开展督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4.各级党委要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等方面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能力各级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充实加强安委会办公室力量,配强专业人员

(二)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加强督查检查,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6.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贯彻地方党委会议要求,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要制定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方案,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计划安排、同时检查考评,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全过程

7.建立危化品、燃气及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由政府分管副职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民航、铁路、电力、商渔船碰撞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8.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电站、寄宿制培训机构、密室逃脱、剧本杀、网约车、玻璃栈桥等新业态新风险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有关责任部门要主动担当严禁推诿扯皮

10.严格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矿山、消防、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有关部门要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1.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收回,酿成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12.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实施安全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和应急处突能力,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落后产能2022年年底前谋划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实施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3.坚决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重点管理等制度措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14.对非法煤矿和非煤矿山、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5.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组织开展中央驻豫和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巡查,综合运用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事故责任追究、联合惩戒等措施,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16.实行三书一制”管理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达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监督其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同类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向相关企业发送“警示书(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和变更实行安全责任“实名制”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定向推送相关信息和双向互动

17.全省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在评先树优等工作中行使“一票否决”

18.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19.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有效排查管控风险和治理隐患,使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确保人、机、物、环、管等各要素安全可靠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危化品数字化改造和监测预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20.省安委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省级层面检查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市县方案、一行业一方案、一单位一方案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检查实施方案,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21.提高检查实效,各地党政领导在安排督导调研时要建立“专家查隐患、领导督整改”工作机制

2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健全完善照单履职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23.盯紧守牢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大班次煤矿尾矿库“头顶库”油气储备基地群租房养老服务机构、客车客船、民航客机、高铁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省市级安委会或中央驻豫企业总部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4.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

25.对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26.承接产业转移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落后产能落地,严防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高危项目从省外向省内、城市向农村转移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行业部门,制定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禁、限、控目录列出化工等重点转移项目清单,组织市县集中检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

27.对各级政府违规审批、擅自放宽安全准入条件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从重处理、终身追责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8.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严格资质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坚决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有关部门要区分不同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具体措施办法,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监管方、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29.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承接相关业务,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30.进一步细化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31.危险岗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等情况检查,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32.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要带头从严控制和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内容,提高工人安全素质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33.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作出专题部署,立即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

34.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以及超过检验有效期使用、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省应急厅、公安厅等部门研究出台“行刑衔接具体办法严厉打击关闭破坏安全监控报警设施、拒不执行重大隐患停产指令、不具备资质条件从事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

35.定期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依纪从重惩处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同时,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6.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不得宽松软、讲人情、走过场,并将执法检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效能审计

37.严格执法案卷评查,组织专家对市县安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评查,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从严惩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约谈问责执法机构和人员建立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适时约谈执法工作排名靠后的市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典型执法案例,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

38.强化精准执法,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强化专业执法,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

39.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异地交叉检查,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行为,对关停的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停止供电供水,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严防明停暗采等现象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40.各地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彻底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问题,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不得层层转移下放执法责任对个别地方不符合中央精神、简单撤销市县安全执法队伍的做法予以纠正

41.各地在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42.认真落实河南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跟进抓好本地改革方案制定和改革事项落实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机构、人员保障机制,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3.修订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列明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并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4.按照“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处罚、谁奖励”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及时处理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举报核查工作,经查证属实后,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省级财政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专项资金3000万元,各地也要分级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45.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信息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46.发生事故险情,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报告,严格事故快报直报管理各级宣传部门要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引发舆情炒作的,要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追究责任

47.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48.强化统筹意识,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49.提高统筹能力,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交通、民航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整改,各行业都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发挥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善于“弹钢琴”,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

50.坚持监管服务并重,根据疫情情况,组织重大危险源企业线上巡查,开展安全生产网络培训,顺延安全生产许可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对涉疫物资生产企业和疫情场所实行专家“一对一”在线指导和专项检查服务推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对安全诚信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实行无事不扰”;对企业自查自改的违法行为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对安全条件落后、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开展上门帮扶指导对重点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和特事特办,对复工复产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并简化验收程序,切实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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